舒兰追收个人债权
北京讨债公司帮您追收个人债权
个人债务是指债务人(借钱人)是个人公民,而非公司单位的状况。债务人(出借人)可所以个人或公司单位。
由于个人债务一般没有很完善的合同束缚,大部分都是一张借单,简略明了。可是当两边个人发作财政纠纷时,对债务人极不利。
在法院判定收效前,债务人有长达半年的时间能够搬运产业,很难阻挠债务人搬运产业。
由于咱们国家法律制度的稍不完善,债务人能够很便利的在法院判定收效把资产进行搬运,债务人经过正常的法律途径不可能要到钱。
在欠条具有,债务人没逃跑,束缚清晰的状况下,我公司收费为要回金额的20%,即如我方帮客户要回了10万元,我方克复2万的服务费,无任何前期费用,要不到款,不收任何费用。
在欠款依据不清晰的状况下,例如欠条丢掉或只有复印件,我公司酌情加收部分服务费。
如债务人下落不明,请务必先告知债务人的大约方位。
北京讨债公司保证:
协议写明,要到的债务直接转入客户账号,我公司不经手,保证客户本金安全;
协议写明,客户仅托付我公司采用合法手法代为索债,我公司行为与客户无关,保证客户法律上是安全的;
协议写明,无任何前期费用,客户到款后按到款份额支付酬金,客户无任何前期垫资危险。
舒兰市地理位置优越,地处长白山脉张广才岭与老爷岭汇合处,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,位于北纬43°51′至44°38′,东经126°24′至127°45′。南接化工之城吉林市,北联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,西隔松花江与九台市相望,东与蛟河市接壤,隶属于吉林省吉林市。舒兰建县虽然较晚,但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人类活动。据近年来考古文献记载,法特黄鱼圈文化遗址(位于法特乡黄鱼村西二百米的珠山上,总面积约四万平方米),出土的豆、罐、壶杯等文物,均属于这个时期的“西团山文化”,这就说明在原始社会时期,我们的先人就已经劳动、生活在这块土地上。以后,又经历了古肃慎时期;从汉代到北魏时期属于扶余奴隶王国,后被高勾丽所侵;唐朝时候是渤海王国的辖地;明代属阿林卫地;清初为扈伦乌拉族所据,大部区域为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统辖。清代康熙九年(1670年),宁古塔将军开始主持修筑柳条边墙,南从开原县威远堡边门起,北到法特东的亮山上。法特哈门边内(后又名巴彦鄂佛罗边门)是此段边墙最北头的一个边门,位于舒兰境内。边门设防御人员,管理边禁采捕事宜。雍正三年(1725年)设巴彦鄂佛罗旗属,负责边门的守卫、开关、来往行人的稽查。在法特哈门和溪河还有法特哈驿站和舒兰驿站,清朝光绪二十四年(1898年)驿站改为文报局,民国时期又改为邮政局。在此前后并设有官庄一座,主要管理官田交纳赋税。随着清朝封禁政策逐渐失去作用,到咸丰十年(1860年),吉林将军向皇帝奏折,要求开发舒兰平原三十万亩官荒,从此大量的关内流民进入舒兰境内,西部、中部地区逐渐繁荣起来。